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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等部门修订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时间:2021-06-11 09:51:47

  为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作用,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人行南京分行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对我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持续加大对居民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

为助力战疫,促进经济复苏,《通知》拓宽了创业贷款支持范围和支持期限,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等纳入今年的支持范围。对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创业贷款,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届时还款确有困难,可再次展期半年到2020年12月30日。

《通知》加大了对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提升了贷款额度,将对带动就业人数2人以内的个人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降低了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占比由20%调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由10%降为8%;带动就业10人以上,还款积极的个人创业者可以申请3次创业贷款。三是降低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推荐的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四是提升担保基金效能。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在做好风控的前提下,将放大倍数由基金余额的5倍放大到10倍。

《通知》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各市县自2020年起要充分利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实行线上办理,以节约创业者时间成本、减少跑腿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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